阳信交警查酒驾频现“逗人”司机
“中午喝了点晚上不能算酒驾”
2015年03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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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正在给驾驶员做酒精测试。
     27日晚,阳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在辖区巡逻执勤时,查处了四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在查处过程中,酒驾者的表现既令人啼笑皆非,又让人反思。
  文/片 本报通讯员 陈德泽
         赵建磊
    本报记者 孙秀峰
   酒驾外甥
 让酒驾大舅帮忙

  27日晚8点40分,一辆载着老婆孩子的三轮摩托车有交通违法嫌疑被民警拦住。该车停下后,驾驶人下车后就往自己摩托车底下藏。民警将其劝说出来后,闻到驾驶人身上有酒气,遂对其进行酒精含量测试。
  经测试驾驶人范某酒精含量为22.5毫克/100毫升,属酒后驾驶。原来,范某被亲戚家请去盖房,为表示感谢,晚上亲戚摆上了酒菜。“才喝了这么一小杯啊。”范某向民警演示着。
  民警正在为范某记材料,一辆两轮摩托车驶来被民警拦住,驾驶人王某酒气很浓。民警对其进行酒精含量测试,经测试驾驶人王某酒精含量为48.6毫克/100毫升,属酒后驾驶。
  这时王某看到路边正在与民警说话的范某,忙走上前对范某说,“大舅,快帮帮忙,我让交警查着了。”说着拿出一百元钱递给范某,“你快给通融通融吧。”原来王某是范某的外甥,王某以为大舅与交警是朋友,范某没好气地说,“我还顾不过个人来昵!”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王某和范某二人分别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中午喝的酒
 晚上含量还超标

  晚9点左右,在同一个路口,一辆黑色轿车被民警拦住。民警闻到驾驶人身上有酒气,对其进行酒精测试仪测试,驾驶人拒不配合,自称没喝。经做工作,民警对其进行酒精含量测试,经测试驾驶人凌某酒精含量为35.6毫克/100毫升,属酒后驾驶。
  凌某说他平时爱喝点儿酒,中午喝了一点儿,晚上不能算酒驾。民警让他出示驾驶证,他拿出了女儿的驾驶证,自己的没带。根据有关规定,民警对凌某扣车处理。
  晚9点10分,民警对一辆灰色轿车驾驶人徐某进行酒精测试仪测试,酒精含量为23.6毫克/100毫升,属酒后驾驶。得知自己不但记12分,驾证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驾驶证还要降级时,徐某后悔地跺脚,称“饭碗砸了”,签字时手都抖了。
  原来徐某驾证是B2,在天津有一份不错的工作,就是给一公司开大车拉货,降级后意味着不能再开大车了。中午从天津往家赶,开累了在阳信县城一饭馆吃饭休息,不想遇到一朋友非要请客,自己坚持不喝,但最后还是没有坚持住,喝了一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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