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万重奖旅游产品创新
2015年04月02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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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旅游局了解到,为推动我省旅游业转型升级,提升旅游业核心竞争力,3月30日,省财政厅、省旅游局联合下发了《山东省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办法》(下称“《办法》”),对旅游产品创新、入境旅游、全国百强旅行社和省级智慧旅行社、5A级旅游景区创建进行奖励,奖励办法一直持续至2017年3月份。
对“好客山东”旅游产品创新奖励,重点围绕目前我省正在打造的“十大文化旅游目的地品牌”,奖励创意研发、包装营销山东旅游目的地产品的国内外旅行社以及其他各类旅游企业和自然人,奖项设特等奖1名,奖金30万元;一等奖10名,奖金各10万元;二等奖30名,奖金各5万元;三等奖60名,奖金各2万元,总奖金达400万元。
对入境旅游的奖励办法是,贺年会期间组织境外旅游团到山东过大年的省内旅行社,根据实际游客数量按照每人50元人民币标准奖励旅行社。对组织海外游客乘旅游包机来山东旅游,且在我省住宿1夜及以上,每架次超过200人的,奖励组团旅行社人民币3万元。每架次超过100人,不足200人的,奖励人民币2万元。对组织邮轮、游船、境外会奖团队来山东旅游的,达到一定人次则分别给予1万至5万元的奖励。
鼓励我省旅行社行业转变经营思路,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创新营销方式鼓,对山东省上一年入选全国百强的旅行社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荣获“山东省智慧旅行社”称号的旅行社,按2万元标准,每年奖励前20家。
为推进旅游景区精品化、品牌化建设,提升山东旅游形象,提高山东旅游知名度,从今年起,对每家新评定5A级旅游景区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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