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祭扫注意防火
2015年04月02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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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1日讯(见习记者 张玉岩 通讯员 李云亮) 因清明节祭扫活动中焚香、烧纸、点烛等引发山火的事故时有发生,济南市林业局采取了安全检查等措施防止火灾发生。
清明期间,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烧荒、烧地堰、焚烧果园树枝杂草、野炊、上坟烧纸、燃放鞭炮、野外吸烟等野外用火。在重点区域主要路口设立临时检查点,进入森林的车辆和人员需进行森林消防安全检查、登记,对携带的火源、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行集中保管,严禁火种进山入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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