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上山人员需登记
2015年04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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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日讯(记者 李静 通讯员 秀娜 俪容) 为确保在清明期间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芝罘区林业局等部门成立4个督导组,查访森林防火工作,要求清明期间上山人员需登记。
  “几个部门共同成立了4个督导组,3月30日到5月31日期间,每天早上5点到晚上8点之前,通过明察暗访的形式,轮班检查防火工作。”烟台市林业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值班人员随时登记上山人员信息。
  临近清明,各县市区也纷纷部署清明期间防火工作。莱阳羊郡镇成立了由280人组成的森林防火预备队,配备灭火车1辆、灭火机40台,高压水泵4台,喷雾器36个,灭火服、水桶、铁锨、铁拖把等防火器具也全部配备到位;招远市要求全市机关、农村、企业、事业、学校等单位,特别是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和国家干部签署《文明祭祀我先行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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