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清理新四环违规户外广告牌
9日前由广告设置单位或个人自行拆除,之后将实施强拆
2015年04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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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4月7日讯(记者 张召旭 通讯员 刘广阔 贾珊) 日前,聊城市拆除城区新四环落地户外广告牌工作会议召开,为进一步加强对聊城市城区户外广告的管理,提升户外广告设置档次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月起将集中整治新四环路两侧视线范围内各种类型的落地户外广告,拆除一切未经审批和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 
  据介绍,随着城市绿化面积不断扩大,城区现有落地户外广告牌,特别是新四环路两侧落地广告牌,过多、过乱,档次过低,均无手续或手续已过期,与道路和城市整体风格不协调的问题越来越明显,严重阻碍了城市品位的提升、城市视觉环境的优化。根据计划,4月9日前由广告设置单位或个人自行拆除,之后将实施强制拆除。 
  本次整治工作鼓励自拆、早拆,但对于在规定时限内不拆除或拆除不彻底的,由执法部门依法强制拆除,决不允许影响城市规划和建设。同时,规划部门要做好清理后的通盘考虑和规范设置工作,并提升落地广告牌的档次,一律纳入规划审批范围。对阻挠、围攻、辱骂、殴打执法人员、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规定,未经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城镇容貌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未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可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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