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城开查加油站油品质量
时间为4月1日—4月30日和8月1日—8月31日
2015年04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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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7日讯(记者 吕璐 通讯员 孙俊杰) 加油站油品质量是否合格?加油过程中是否会超标排放污染环境?4月1日—4月30日、8月1日—8月31日,青岛市大气和水污染治理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启动油品质量和油气污染防治设施专项检查行动。
  日前,青岛市大气和水污染治理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油品质量和油气污染防治设施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青岛市经信委、青岛市工商局、青岛市质监局、青岛市环保局将联合开展油品质量和油气污染防治设施专项检查行动,时间为4月1日—4月30日、8月1日—8月31日。
  检查中,青岛市经信委将检查加油站国Ⅳ标准汽、柴油供应情况,对不按要求销售国Ⅳ标准车用燃油的加油站不予办理年审合格手续;青岛市工商局负责车用燃油销售环节的质量监管,对油品购买合同台账、发票等是否标有国Ⅳ字样进行检查,重点对民营加油站进行油品采样检测,依法查处油品质量不达标等违法行为;青岛市质监局负责生产环节油品质量监管,检查油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车用燃油是否符合国Ⅳ标准,依法查处油品质量不达标等违法行为;青岛市环保局将牵头组织开展油气污染防治设施执法检查,查处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等。
  下一步,各单位将增加油品采样检测数量,将油品质量和油气污染防治设施监管纳入到日常工作计划中,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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