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属划拨土地不能卖他连卖两家拿70万跑路
2015年04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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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4月7日讯(记者 邢志彬) 邵某把金星小区的一套房子先后卖给贾某和陈某。陈某发现房子里住进人,先通过法院起诉邵某,虽然得到法院支持,但迟迟追不回损失,就强行给房子换锁住了进去。没想到这种做法涉嫌非法入侵他人住宅,被警方刑拘。
  今年1月10日,市民路某到南关派出所报警称,他上午8点多离开金星小区的家,下午回来时发现钥匙打不开门,并且屋里有人。民警敲门要求屋内的人将房门打开,让其说明情况。
  屋内的陈某向民警解释,他和原房主邵某在2011年4月2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陈某支付30万元购房款后,邵某还没把房产交付给他就联系不上了,所以他要用这种方式取回房产。而报警人路某称,房子是2012年6月份以40万元的价格从贾某手中购买的,贾某则是从邵某手里买的房子。由于双方当事人都持有该房产的交易合同,民警无法判断该房产的确切归属问题。
  民警进一步调查得知,邵某欠贾某60余万元款项,为了抵销部分债务,邵某于2010年6月份以40万元的价格将该房产卖给了贾某,双方签订了房产交易协议。协议中注明该房产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已丢失。贾某收到房子后于2012年6月22日以4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路某,路某就一直居住在该房子里。 
  2011年11月15日,陈某将邵某起诉至泰山区人民法院。法院审理过程中,得知该房产的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土地,不得进行买卖。陈某便将诉讼请求改为“要求邵某归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法院最终支持该诉讼请求。但邵某一直不露面,损失无法追回,陈某就想起强行换锁占房的办法。
  民警在对陈某做工作后,陈某一开始拒绝搬离,民警以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将其刑拘。在检察院批捕期间,民警多次对其劝说,陈某意识到错误,并于3月底搬出。现在陈某已经办理取保手续,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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