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场所装上了卫生监督公示牌
2015年04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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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7日讯(记者 于鹏飞)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经营行为,日前,莱芜市卫计委卫生监督所在城区沿街公共场所内推行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
  记者了解到,今后,顾客到住宿、美容美发、沐浴等公共场所,可以先看店内悬挂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公示牌”,一目了然地知道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各方面的卫生情况,做到明白消费、放心消费。 
  据市卫生监督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公示牌将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检测报告、卫生领导小组、卫生管理制度、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禁烟标志、卫生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予以公示。
  同时,根据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要求,卫生监督公示牌同时设置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栏,卫生监督员将对照日常现场监督检查情况,对公共场所作出对应的卫生质量综合评价。量化分级评定结果分为A级、B级、C级,A级表示卫生状况优秀,B级表示卫生状况良好,C级表示卫生状况一般。每次评定结果的代表符号,都将在公示栏的醒目位置张贴,实现动态监管。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公示牌由市所统一设计制作,免费发放,实现‘三统一’,即形式统一、样式统一、内容统一。”市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启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将推动和促进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依法主动公示卫生质量信息,从而充分整合卫生监督部门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个方面的力量,促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自觉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提高自身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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