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司机上夜班竟吸毒提神
青岛去年查办的毒品类案件中,多名公交司机涉毒领刑
2015年04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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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青岛4月8日讯(记者 周衍鹏 通讯员 郭晓云 赵瑾) 将毒品当作招待同事的“零食”,上夜班时通过吸食毒品提神。8日,记者从青岛市市南区检察院获悉,去年该院查办的毒品类案件中,多名公交司机涉毒领刑。 
  王某是一名公交驾驶员,2012年7月,王某在同事张某那儿第一次接触毒品,从此就开始断断续续吸毒。2014年11月1日18时左右,张某带着0.5克冰毒来到王某家中,从客厅茶几下拿出王某用吸管、玻璃瓶自制的吸壶和玻璃锅,将大约0.2克冰毒放入玻璃锅内,用点燃的酒精灯烤玻璃锅,后两人轮流用吸壶吸食玻璃锅里冰毒产生的烟雾,一直到21时左右,王某要去开公交车才离开。第二天,两人又在王某家中将剩下的0.3克冰毒吸完。此前,王某还曾多次容留胡某等人在其家中吸食冰毒。经市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王某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4年7月,同样是公交驾驶员的修某,先后两次将0.4克冰毒以600元的价钱贩卖给曹某,将赃款挥霍,后被抓获。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2014年,市南区检察院共查办毒品类案件332起,其中有9起系公交司机涉毒案件。根据这些涉毒公交司机的供述,在他们的小圈子里,毒品被当作招待同事的“零食”,拿出点毒品大家一起吸,成了热情好客的表现。上夜班的司机通过吸食冰毒来提神,他们之间形成了一个同一行业为联系纽带、集体吸毒、互相贩毒的“毒圈”。 
  “公交司机作为公共交通工具驾驶人,决定着全车乘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吸毒后,控制力和判断力会明显下降,驾驶过程中一旦毒瘾发作,后果将不堪设想。”市南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杨苹介绍说,“据目前统计情况来看,公交司机涉毒并没有形成规模,只是个别人的行为,广大市民不必产生恐慌心理。”
  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公安部新交规对吸毒人员申领驾驶证或者驾驶机动车一律采取“零容忍”措施,严格限制吸毒人员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按照新规定,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的,不得申领驾驶证;驾驶人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或者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要注销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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