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在路边看到这个男孩》追踪报道:
孩子现在和妈妈在一起
父母双方诉讼离婚,孩子表示愿意跟随妈妈生活
2015年04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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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8日讯(记者 赵松刚 张焜)本报3月30日刊发《如果你在路边看到这个男孩,请告诉他“爸妈很想他”》的报道后,男孩的妈妈近日来到报社反映,其实孩子一直与她在一起,并没有像他父所说那样离家出走。8日中午,记者在寿光市侯镇见到了在妈妈身边的小董。 
  3月底,一则寻人启事在微信圈和微博中广为传播,内容中提到,寿光市一个男孩小董走失多日,至今未归。记者从其父亲处证实,该寻人消息是父亲所发,他非常着急,希望得知孩子的下落。 
  该报道发出后,小董的母亲王女士与记者取得联系,其实小董并非像其父亲所说的那样,离家出走多日未归,而是一直平安地与她生活在一起。王女士说,她与小董的父亲感情破裂,两人已诉讼离婚。 
  记者在王女士提供的潍城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上看到,小董在接受法院工作人员询问时,表示愿意跟随母亲生活。在3月底下达至王女士的判决书中,法院将小董判给了其母亲抚养。王女士告诉记者,在这以前,小董一直与母亲住在寿光市老家。
  对小董父亲在网上发布寻人启事的做法,王女士表示强烈不满,目前还有多家媒体官方微博有寻找小董的寻人启事,她认为小董父亲的这种做法极大地影响了孩子的正常生活。她说,其实父亲一直知道孩子跟她住在一起,但是孩子一直不愿意见到父亲,因为父亲才会发出寻人启事,这给了孩子和她很大的压力。 
  为了证实王女士的说法,确定小董目前是否安全,4月8日中午,记者来到寿光市侯镇王女士所在的村子,见到了小董和王女士,证实了小董与王女士在一起。因为患上了感冒,小董这几天暂时没有到学校上学。 
  在深入地了解情况以后,记者与小董的父亲进行了沟通,他表示虽然一审没有获得小董的抚养权,但依旧希望能够与孩子见面,并希望能够抚养孩子。但作为小董的母亲,王女士也始终对孩子充满了关怀,让孩子在自己的身边,健康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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