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巡查组进驻8个市直部门
市民可通过多种方式反映情况
2015年04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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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8日讯(记者 李榕 通讯员 冯艳 崇熙) 4月7日,德州启动首批党风廉政建设巡查,8个巡查组将进驻8个市直部门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巡查工作,市民可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向巡查组反映有关情况。
  今年,德州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党风廉政巡查工作,以强化对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党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
  此次巡查组以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为主体,从市财政局、市审计局抽调专业人员,成立8个巡查组及1个财务综合组,对市司法局、市规划局、市体育局、市人防办、市物价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旅游局、市供销社等8个市直部门单位开展巡查工作。
  巡查时,以被巡查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党的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选人用人等方面情况开展巡查。巡查为期一个月,其中集中巡查时间为4月中旬至4月底共15天时间。
  根据巡查工作方案,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民主测评、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进行个别谈话、调阅有关资料、召开述廉会议、接受约谈、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深入了解等方式进行;并将多角度、多视角进行巡查,主动从重大情况、重要事件、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中查找和发现问题线索。
  其中,在进行个别谈话时,谈话对象为被巡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在职副县级以上干部、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可视情况将谈话范围扩大至离退休老干部。同时,谈话将直面问题,不谈一般性工作及成绩。
  据悉,巡查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归口管理原则分类处理;巡查结果及整改落实情况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作为对被巡查单位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和对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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