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员离职后冒称经理诈骗客户10万获刑三年
2015年04月09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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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曹县4月8日讯(记者 邢孟 通讯员 魏华丽) 菏泽一男子原本只是公司业务员,离职后看到仍有客户与其联系,便想利用这个机会“发财”,冒称公司销售经理,与客户签订合同诈骗10万元后潜逃。近日,经曹县人民法院判决,该男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3年初,菏泽的吴某经人介绍来到北京一家肥业公司河南分公司当业务员,工作了不到一年,吴某就辞职离开了公司。但原先的客户并不知情,以为吴某还在原公司上班,仍与他联系业务。看到客户并不知道自己已经离职,吴某认为自己发财的机会来了。于是,吴某便通过之前公司的同事要到了曹县客户的联系方式,然后对客户虚构自己是之前就职的这家公司山东大区的经理,以公司正在搞活动,给各地代理商免费做文艺宣传为名,于2014年2月份与曹县一家经营农资门市部的店主付某签订了复合肥产品销售合同,并收取付某定金10万元,后逃匿。合同签订后,付某始终没有收到货,经询问才知道自己被骗,急忙向曹县警方报警,吴某也被抓获归案。案发后,吴某赔偿付某经济损失5万元。2014年9月24日,吴某的家人代为退还付某经济损失5万元,取得了对方的谅解。
近日,曹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隐瞒事实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吴某在庭审中自愿认罪,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了对方谅解,法院予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吴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最终,法院判决吴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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