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公布3675项行政权力清单
涉及34个部门,将简化办事环节,提升服务效能
2015年04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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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9日讯(记者 王帅) 日前,记者从章丘市政务网获悉,继2014年12月31日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后,今年3月底,章丘市人民政府又公布了章丘市市级行政权力清单,涉及到34个部门的三千多项行政权力。
  据了解,2014年章丘市全力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今年继续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工作走向深化。从《章丘市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来看,市级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3675项,其中,行政审批205项,行政处罚2472项,行政强制160项,行政征收26项,行政给付33项,行政裁决7项,行政确认101项,行政奖励43项,行政监督302项,其他权力323项,市直有关部门共有权力事项3项。审核转报事项7项(不含行政审批事项)。
  记者了解到,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编办网站公布,各有关部门权力清单在本部门网站公布,涉密事项不予公布。
  据介绍,各部门对保留的权力事项还要进一步优化运行流程,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规范自由裁量权。同时,章丘市政府指出,对取消的权力事项,各部门不得截留或变相实施,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对承接下放的权力事项要确保承接到位,不留监管空隙。作为具有刚性约束力的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各部门不得擅自变更权力事项,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此外,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部门职责变化,及时调整完善。市级行政权力清单的调整,则由权力行使部门提出,经市编办审核后报市政府审定。各部门将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进一步推进部门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提升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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