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一“老赖”获刑一年
2015年04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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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9日讯(记者 王裕奎 通讯员 郑雷 王阳 周涛) 被告李某欠别人10万元,法院判决还款后,李某一直未履行。被强制执行后,也仅还了3万多。后来他将房子卖了26万元,却没再还其他欠债。近日,五莲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07年10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李某三次向张某借款共计10万元。后张某将李某起诉至五莲县法院,2008年8月,五莲县法院判令被告人李某偿还张某借款10万元及利息。
  法院判决后,李某一直未将借款完全偿还给张某,张某于是向五莲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被告人李某通过案外人赵某履行了4万余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共付给申请执行人张某3万余元。
  2014年4月,被告人李某明知法院判决已经生效,却在卖掉一处房屋得款26万元后,仍拒不支付剩余欠款给张某。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完毕后,公诉机关诉至法院。
  五莲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在有能力执行法院判决的情况下,仍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李某于2009年11月23日因强奸罪被判4年有期徒刑,因此属于累犯,鉴于其有自愿认罪的量刑情节,今年1月,五莲县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
  据悉,近日,日照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三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活动,目前28名涉嫌拒执犯罪的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立案侦查,1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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