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场里种罂粟男子获刑五年
2015年04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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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新泰4月9日讯(记者 王伟强 通讯员 刘国成 张长运) 新泰一男子因种植大量罂粟,被巡逻民警发现后及时铲除。该男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2014年5月7日,新泰市公安局民警对放城镇某村巡逻时,意外发现村民刘某家的养猪场里姹紫嫣红,煞是好看。民警走近一看,大吃一惊,原来在二分地左右的养猪场里密密麻麻地种植了一大片罂粟,有些已经结了乒乓球大小的壳。民警马上将刘某控制,并及时铲除所有罂粟。经统计,刘某私自种植的罂粟多达8500余株。
  据刘某交代,2014农历一月份,他在自家养猪场的空场里种了“大烟壳子”,其也知道私自种这些东西国家不允许,但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
  新泰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刘某违反法律规定,私自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数量大,其行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刘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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