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约谈17家不达标企业
逾期未拆烟气旁路的企业责任人将被移送司法机关
2015年04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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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9日讯(记者 刘晓 通讯员 马勇) 8日下午,市环保局对淄博烟气旁路未拆除以及污染物超标排放的17家企业进行约谈,要求各企业立即进行旁路拆除,加强治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约谈会由市环保局副局长张勇主持,市环保局局长于照春和市环保局相关科室及监察支队工作人员和17家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环保责任人参会。市环境监察支队书记高健民对烟气旁路未拆除以及污染物超标排放的17家企业进行通报,于照春对参会企业的旁路拆除和污染物超标排放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关指示意见。
  据了解,烟气旁路通道可以使烟气绕过环保设施到达烟囱排放,使偷排有空可钻。于照春指出,淄博企业按期进行旁路拆除,是市委、市政府早就提出的硬性要求,个别企业仍然以安全生产和种种理由为借口,不进行旁路拆除,并频繁使用,今年以来随着企业总体经济形势的好转,资金压力明显减轻,对仍然不进行这项工作的企业,可以认为主要原因就是负责人思想不重视,法律意识淡薄,以法律为儿戏,下一步对逾期仍未拆除旁路的企业,市环保局将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将相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对污染物超标排放,要求限产达标企业,要积极想办法,加强管理,确保达标排放,并要求监察监管部门加强督察力度,保证监管效果。
  于照春表示,做为“新环保法”实施的第一年、执法年,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都会以更严格的标准和更大的力度加强执法,啃“硬骨头”,希望各个企业不要以身试法。他还对加强企业相关信息公开和拖欠排污费即为挪用国库资金等情况进行了说明,对企业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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