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4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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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公积金,将被责令限期缴存 去年,共为1.7万户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   1、住房公积金如何查询?   答:职工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时,可通过以下方式:(1)柜台查询。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区综合服务大厅或各分支机构业务窗口查询;(2)网站查询。职工通过登录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http://www.gjj.cn) 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个人公积金缴存情况及账户余额;(3)ATM机查询。职工持本人住房公积金龙卡(已关联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借记卡)到建行ATM机查询;(4)电话查询。通过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电话自助查询。   2、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怎样下载各种表格?   答:在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首页的“业务指南”版块查询办理业务需要的资料,并在“下载中心”版块选取所需要的表格。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如何分配?   答: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主要用于三个方面:一是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二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三是建立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4、对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如何处罚?   答: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5、对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如何执行住房公积金?   答: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状况如何?   答:近年来,济宁市加大住房公积金管理力度,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取得了较好成绩。2014年,全市共归集住房公积金50.7亿元,完成计划的108.1%,同比增长17.9%;为1.7万户职工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37.9亿元,完成计划的104.9%。   截止到2014年年底,全市共累计归集额262.7亿元,住房公积金余额达到156.1亿元;累计提取额106.6亿元;累计向9.5万户职工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77.6亿元,累计上缴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1亿元,职工通过缴存住房公积金,大大提高了解决住房问题的能力。   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济宁启动“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宣传月”活动。活动期间,有关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公积金新政解读等市民关注问题,将通过知识问答形式展现出来。市民若有相关问题咨询,也可积极参与。拨打咨询电话:12329或登录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www.gjj.cn)在线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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