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不干正事”将被注销
全市633家这类机构面临年检
2015年04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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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6日讯(记者 李榕) 6月15日前,633家在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将通过网络接受年度检查。其中,对1年未开展活动的,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两年年检不合格的,予以撤销登记。
  目前,德州市共登记社会组织643个,其中社团25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90个。做好2014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6月15日前德州市民政局将对2014年12月31日前在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年检。为了发挥社会组织评估的导向作用,第一批获得3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简化年检流程。全市需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共有633家,逾期未报送年检材料的,视为未参加年检。
  对于未按章程规定换届,或换届未履行事先报批手续的;负责人超龄、超届任职的;向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用的;以各种形式设立“小金库”或存在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等财务管理问题的;侵占、私分、挪用社会组织资产的;违反规定开展或举办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或者向评选对象收取费用的等23种情形的,情节较轻的,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结论确定为基本合格;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年度检查结论确定为不合格。
  “此次年检采取网上年检形式,参检社会组织需登陆山东社会组织网,填写相关材料,由市民政局预审后在网上公布结果。”德州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称,对年检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组织,市民政局将按照社会组织管理有关法规和《社会组织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依法予以查处。对1年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给予警告;对1年未开展活动的,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予以撤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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