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4月16日讯(记者 侯峰 付刚 陈旭妍) 16日,记者从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泰山区再次调整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75元上调为每人每月85元,自今年1月1日起执行,1-3月增资部分已全部足额补发到位,4月份开始按照提高后的标准按时正常发放。
“此次调整提高将惠及全区60岁以上城乡居民52256人。”泰山区人社局工作人员说,泰山区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窗口延伸到社区、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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