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4月16日讯(记者 王世腾) 16日起,泰安第二公交公司的公交IC卡不再收取押金,办理公司IC卡乘坐201、202、301、206、207等城乡公交线路的旅客办理IC卡时仅需携带身份证,缴纳2元手续费即可。
16日起,市民办理市第二公交公司公交IC卡不再收取押金。可就近到泰山汽车站、泰安汽车东站售票大厅办理,办卡时需持身份证,仅需缴纳手续费2元。该卡为电子钱包,享受10%的票价优惠,按照常规票价的90%计费。如果丢失后,需持身份证到办卡处挂失,重新补卡后,原卡内余额转入新卡。
16日前办理的公交卡仍执行原规定,市民可就近选择服务点,办理旧卡退卡手续,退回原押金,再按新规定办理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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