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起群众举报的环境违法被查
淄博市环保局发布今年首期有奖举报,奖金100-3000元不等
2015年04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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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6日讯(记者 刘晓) 日前,市环保局发布2015年第一期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活动公告。环保部门针对群众投诉的环境违法事项进行了逐一查处,通过查证属实,符合奖励条件的有36起投诉事项,其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冒黑烟,此外还涉及土小企业污染及废水乱排等多方面问题。
  在这36起投诉事项中,涉及张店区的有7起,淄川区12起,临淄区5起,博山区4起,周村区1起,高新区2起,文昌湖旅游度假区2起,高青县2起,沂源县1起。
  根据《淄博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举报人可采用电话、信函等方式实名或匿名举报。举报时要提供环境违法行为的对象或基本证据。匿名举报的举报人要编写一个六位数的密码并告知市环境保护行政机关的受理工作人员,以便领取奖金时核对。而根据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不同,奖金也不一样。
  举报下列环境违法行为,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属实,并作出行政处罚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奖励:未完成停产治理任务,擅自恢复生产的向河流、水体排放、倾倒固体(危险)废渣(液)等污染环境的。
  举报下列环境违法行为之一,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属实,并作出行政处罚的,给予举报人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奖励: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法排放污染物污染水环境的;排污企业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或擅自拆除、闲置污染物处理设施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设置暗管、渗坑、渗井偷排工业废水的。
  市环保局对举报人表示感谢,希望社会各界人士、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向环保部门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监督举报电话为:1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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