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买房最高额度仍为30万
2015年04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枣庄4月16日讯(记者 刘婷婷) 备受市民关注的“3.30”新政中公积金贷款政策已于13日落地。16日,记者从枣庄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新政执行后,贷款最高限额仍为30万。
  按照新政要求,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记者了解到,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缴存账户当前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才可以正常办理贷款,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对于首套房不超过所购房款的80%,二套房不超过所购房款的70%。
  据了解,目前枣庄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担保方主要为住房抵押、住房抵押加保证、信用担保和担保公司担保四种方式,而这些业务办理过程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采访中工作人员表示,夫妻双方共同使用公积金贷款时,应以家庭为单位,不超过夫妻双方公积金余额的20倍,但最高贷款限额仍为30万。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