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个戒指宝石老掉“换不起”
珠宝首饰“三包”空白,尚无规可依
2015年04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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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宝店店面。
     价格不菲、璀璨夺目的珠宝首饰、贵金属饰品,越来越成为消费者青睐的大众消费品。但同时,购买之后出现了问题,却因国家目前尚未出台针对金银珠宝类商品的“三包”规定,遭遇维权困难。近日,市民赵女士便遇到了这样一件烦心事。

文/片 记者 王帅 通讯员 黄新卉       
■订婚戒指宝石老掉“换不起”
  原本打算在4月初订婚的赵女士,提前一个月购买了一款镶嵌有红宝石的黄金戒指,总共花费1920元。购买后,赵女士非常喜爱,并特别珍惜,在佩戴一次后便收在了戒指盒中。转眼到了4月,赵女士在订婚前夕却发现戒指上的红宝石掉了下来。
  “幸亏是放在盒子里了,我还琢磨,要是拿出来戴了,说不定掉在哪儿我就找不到了。”赵女士告诉记者,她在4月2日找到了店家进行交涉,最终店家同意为她免费更换同样类型的宝石戒指,但需补足差价金额45元。
  到了4月6日,赵女士发现,新戒指的宝石再次松动掉落。赵女士说,第二次佩戴的时候,特别担心再出现宝石掉落,经常频繁地看戒指,可没想到真的发生了。为绝后患,赵女士又找到店家,希望更换成不镶嵌宝石的黄金戒指,但遭到店员的拒绝。
  店员告诉她,黄金质地比较软,本来就容易发生变形,除非黄金达不到承诺的含金量属于质量问题,其他都不是戒指本身的质量问题,而第一次调换是考虑到赵女士即将订婚,特别照顾给更换了其他戒指,但第二次再出现这种状况,又超出了三天的退换期,无法进行退换,只提供维修。
  如此遭遇让赵女士懊恼不已,她完全不认同店家的说法,认为宝石镶嵌不牢靠属于戒指的质量问题,短期内两次出现相同的问题,店家却不给退换,自己无法接受。“万一宝石掉了没找到,我换都换不起了。”

■部门调解店家只换同克戒指
  赵女士觉得,珠宝首饰不同于普通的商品,不但珍贵,而且融入了很多个人的感情,谁都希望这些信物能够恒久长远,但频繁出现问题让这种愿望成为奢望。
  记者以维修首饰的消费者身份走访发现,许多珠宝店都依据自己公司的规定来做售后服务,没有统一的标准规范。在一些规模较大的连锁品牌店,可以凭借购物小票以及相关凭证,得到终身免费维修的服务,而规模较小的珠宝店,则一般规定保修期限,逾期就需要付维修手工费,低则几十元,高则二三百元。
  赵女士在拨打消费投诉热线后,章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明水所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调解。最终,店家同意,为赵女士更换黄金戒指,但必须是与宝石戒指同等克数的。也就是说,赵女士购买的总重4克多的宝石戒指,按照目前的每克309元的黄金价格,只能更换为总价将近1300元的黄金戒指。
■“三包”空白消费维权无规可依
  记者了解到,除了赵女士的投诉案例,消费者在购买黄金首饰时,还碰到过因首饰出现质量问题要求退货,但商家以黄金时价退款出现的退款差价纠纷,在处理消费者投诉时便表示,按照实时价格赔偿是珠宝行业行规。
  明水市场监管所的工作人员介绍,由于目前国家未出台与珠宝、贵金属首饰相配套的售后服务法规,执法人员在处理投诉时也只能以协商、调解为主,暂时没有相应的法规作为处罚依据,章丘的珠宝、贵金属经营者也主要以厂家或品牌的规定为准执行,各自的标准参差不齐。
  据专业人士透露,商家不同意为消费者退换同等金额的黄金戒指,可能还考虑到宝石类的销售利润远高于黄金类销售利润,这样,因无权威性规定的制约,商家可以自由处理的空间相对较大。
  本报公益律师张法水表示,金银珠宝是特殊的穿戴类商品,出现损坏后,很难判定是消费者的人为过失所致,还是其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在出现这类投诉时,商家在确定首饰损坏的引起原因时,还应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同时,消费者应选取信誉良好的大型商场、品牌专卖店购买,索要相关票证,并注意保存售后服务的承诺证据,为维权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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