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黑医”一年被查三次
烟台公布非法行医十大典型案例,一年取缔无证行医200户次
2015年04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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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1日讯(记者 孔雨童 通讯员 卫计委) 21日,烟台市卫计委公布了2014年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行动十大典型案例,其中,莱州的曲某某因超过两次非法行医被以涉嫌非法行医罪移送公安机关。
  2014年12月1日,莱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在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莱州市沙河镇某村曲某某在本村非法行医开展牙科诊疗活动,经查实,曲某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非法开展口腔诊疗活动。此前,曲某某因非法行医于2013年11月、2013年12月先后两次被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再次非法行医,已经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莱州市卫生局将曲某某以非法行医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按照刑法的规定,非法行医被行政处罚两次以上的,再次非法行医就涉嫌非法行医罪。”烟台市卫计委监督协调科科长倪铁英介绍说。
  2014年8月27日,招远市某药店无证行医,擅自在药店内开展打针输液等诊疗活动,招远市卫生局对该药店做出没收相关药械,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立即停止执业活动。2014年3月14日,海阳市某医院药房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两名职工,均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烟台市卫生局对该医院做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014年6月17日,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医院三名职工从事本专业外诊疗,烟台市卫生局对该院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014年12月2日,芝罘区某医院张姓医师未取得处方权但开具处方,芝罘区卫生局对该院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据了解,2014年烟台市共取缔无证行医200户次,没收药品、医疗器械477箱件,向公安机关移交非法行医涉嫌犯罪案件2起,医疗服务市场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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