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隐患“零容忍”
2015年04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20日下午,安丘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北交警中队民警在经济开发区某村小学附近道路上对前来接送学生的校车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凌某所驾驶的车牌号为鲁GM18XX的大型专用校车未按规定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民警依法对该起校车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和纠正,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该车处以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安丘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加强校车的安全管理,深入开展校园周边道路隐患治理,以及校车检查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辖区学校师生道路通行安全。  
  本报记者 李涛 通讯员 于朝阳 孙焕文 摄影报道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