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适度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2015年04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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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在申请贷款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 对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现缴存地和前缴存地中断未超过3个月的,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执行新建商品房标准即30万、30年,贷款最长期限不得超过所购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剩余使用年限。
  ● 职工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首次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执行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第三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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