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的小楼,荒着挺可惜
村民希望文物部门能来修复,因属私人所有想法难以实现
2015年05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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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香古色的小楼,散发着浓浓的历史韵味。 本报记者 李岩松 摄
  ▲其中一座小楼至今仍有人居住。 本报记者 李岩松 摄
     本报济宁5月4日讯(记者 苏洪印) 嘉祥县金屯镇梅庄村有两座年代久远的青砖小楼,一座荒废、坍塌,另一座房顶多处漏雨。村民称两座楼代代相传,建于清朝康熙年间,盼望文物部门及时进行修缮。嘉祥县文物部门称,该处青砖楼建于清末或民国初年,未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根据《文物法》相关规定,楼房归个人所有,应由所有人负责修缮。
  “我老家有两座二层的青砖楼,有二三百年的历史了,现在房顶多处漏雨,房梁也出现坍塌,希望文物部门能过去修缮一下。”4日上午,市民陈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梅庄村的两座青砖楼疑似文物,但年久失修。4日下午,记者赶到梅庄村,两座旧楼房深藏街巷内,紧紧相邻,坐北朝南位于村落西北方,均为青砖建成,房顶青砖上还有精致的花纹图案。
  记者看到,两座楼高约8米,宽近5米。其中一座大门紧闭,周围荒草横生,另一座仍有居民居住。“我家世世代代都住这里,这几年房子漏雨,房梁也出现坍塌,两年前我就搬出去了。”69岁的村民陈兴义说,靠西侧的楼房是他家的,他也是在这座楼里出生的。走进陈兴义家的楼房内记者看到,楼内大多为木质结构,屋内有木质楼梯,一楼房梁出现弯曲,几近坍塌,二楼房顶也有多处裂缝。
  相邻东侧的楼房住着的是64岁的陈元金夫妇,该楼房风格样式与左侧楼房基本相同,房顶也有细小的裂缝。“我们是本家,我们两家的楼房是堂屋,原本西处还有一处配房,十几年前拆除了,都是祖上一代代传下来的。”陈元金介绍,楼房墙面就有1米厚,冬暖夏凉,住着非常舒适。
  陈兴义和村民们介绍,据他们祖上代代相传的说法,这两座楼建于康熙年间,祖上有个名人叫陈三爷,武功很好,负责押运皇粮,楼房就是他请人建的。“算起来有三百多年的历史了,这应该算是文物,我们希望文物部门好好保护,过来修缮一下。”村民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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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列入保护单位 修缮需个人出资
  4日下午,嘉祥县旅游文物局文物科的工作人员也赶到了现场。文物科相关负责人介绍,2008年全国文物普查时,这两座楼房他们已做登记。“根据建筑风格判断,楼房应该是清末或民国初年的建筑,没被列为任何一级文物保护单位。”该负责人称,根据《文物法》相关规定,楼房归个人所有,应由所有人负责修缮。
  同时,记者从文物保护部门了解到,目前济宁保存下来的古民居数量并不多,在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当中都进行了登记,部分年份准确的也被列入国家、省、市、县等级的文物保护单位。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古民居对一个地方的建筑、文化,乃至风土人情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传承,因此凡是被列入到文保单位的古民居,和其他文保单位一样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的保护范畴之内。“其周边不仅会设定保护范围,并且会对周边的建设规划进行相应的调整。”
  本报记者 汪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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