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登记制”实施第一天受关注
法院院长到立案大厅值班
2015年05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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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4日讯(记者 张焜)4日,法院立案登记制实施首日。记者了解到,为了让更多市民了解立案登记制,一些法院的院长也到立案大厅值班。
  4日上午刚刚上班,潍城法院院长郭宝信就来到法院立案大厅,同立案庭、诉讼导诉员一起到岗值班。“当天是《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正式实施的第一天,将过去的立案审查制改变为立案登记制,很多市民都很关注,但大多并不真正了解。”潍城法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了能够真正便民,法院在醒目位置张贴立案登记制相关文件,摆放诉讼指南、办案流程等材料,引导当事人依法有序行使诉权。而郭宝信到立案大厅“值班”,是为了了解相关措施是否便民、法院工作还需要进行哪些方面的改善、督促立案人员的首日工作并做一些宣传工作。
  记者了解到,由于法院立案制度发生变化,全市各地法院都十分重视第一天的立案工作。一位法院工作人员说,《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对应依法受理的案件,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坚决杜绝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为控制立案、“年底不立案”、干扰依法立案等行为。各地法院都在立案大厅加强了宣传力度,并强化监督,通过监督信箱、法官监督台、24小时举报电话等措施,对有案不立、拖延立案等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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