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一辆车收费标准不一样。
2015年05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5月4日讯(记者 李晓东 庄文石)4日,王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在4月30日驾车经由济青高速潍坊口驶到饮马收费口缴费时,被收费员拦下要求补缴自2014年至今因为车型认定有误而漏征的530元高速公路通行费。经过协商,王先生最终缴纳了145元的费用后离开,他认为之前都是收费员要多少自己交多少,现在突然要补交一年多的费用不合理。对此,高速公路收费站方面回应称之前有几次确实少收了王先生的通行费,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这部分钱必须补齐。
  王先生驾驶的是一辆五菱之光8座车,从2014年开始就频繁从济青高速往返于潍坊和饮马收费站。从王先生手中厚厚一沓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中可以看到,潍坊到饮马1客车类型通行费为10元,2客车类型为15元。王先生说,他是做建筑的,经常往返这几个地方运送工人,这些发票都是他从2014年至今经由此路段缴费时留下的,其中大多数是按照1客车收取,寥寥几张为2客车。
  4月30日早上8点多,王先生像往常一样驾车到达收费站,却被收费员要求补缴这一年多来因为车型认定有误而漏征的530元通行费。“这个大家都知道,到收费站人家要多少就给多少,怎么还说少收了我530多?”王先生说,当时收费站给出的解释是王先生的车是8座车,应该按照2客车标准收费,而长时间以来都是按照7座车即1客类型向王先生收费,收费站在近期的排查中发现了这个问题,在核实了王先生车型以后,才要求他补缴通行费。
  对此,王先生表示不理解。“车型认定错了是他们的工作失误,怎么能找我再回来补缴”。当天上午,王先生由于身上现金有限,在跟收费站沟通后,收费站决定只收取王先生自2015年1月1日至今所漏征的通行费,共计145元。在缴纳了通行费之后,王先生的车才得以放行。
  5月4日,记者查看王先生的行驶证,车辆确为8座车。随后,记者来到该收费站,负责人崔站长告诉记者,收费站的收费标准一直严格按照物价和财政部门的标准进行收费。“但是车型认定时,不少车辆都存在谎报的情况,甚至使用假行驶证。”崔站长说,王先生的车为8座车,长时间以来都是按照7座车标准收取通行费,前期排查中发现了像王先生同样情况的十几辆车并开展了漏征补缴的工作。
  崔站长表示,有时候收费站确实会存在一些因为各种原因短时间内无法弄清车辆具体型号和吨位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收费站为了避免造成出口交通拥堵,会先按照相对较低的标准征收通行费,但是按照公司规定,这些漏征的费用最终是需要补齐的。考虑到王先生的经济条件并不好,公司免去了他一年的通行费,现在他的车辆在各个收费站的欠费记录都已经消除了。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