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启动
2015年05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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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4日讯(记者 贺莹莹) 安全设施验收不合格的道路不得通车运行;隐患整治不到位的农村公路,不得开通客运班线和校车;高速公路拟探索对货车计重收费……按照省政府部署,全市将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据了解,整治过程中,全市将按照隐患严重程度区分轻重缓急,制定治理计划,落实治理责任,确定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时限。安全隐患治理完成后,按程序组织工程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治不到位的农村公路,不得开通客运班线和校车。已开通的,在隐患整治到位之前要对线路进行调整;因客观条件无法调整的,应当暂停营运。
  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公路工程的交工验收制度,严格按照公路工程管理权限吸收相应层级的公安交通管理、安全监管等部门参加,将安全设施作为验收重要内容,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通车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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