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刑事案5分钟审结一起
2015年05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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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4日讯(记者 周衍鹏 通讯员 李阿欣) 4起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均涉嫌危险驾驶罪,法院审理时采用速裁程序,平均5分钟审结一起,4起案件用时仅20分钟。这也是平度市法院首次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刑事案件。
  4月30日上午,平度市法院首次采用速裁程序集中开庭审理了4起刑事案件,4名被告人均涉嫌危险驾驶罪。在被告人没有异议的情况下,一切庭审程序快速进行。最终,4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到拘役二个月缓刑六个月不等,并处不同程度的罚金。4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从开庭到宣判结束,整个庭审过程历时仅20分钟,平均5分钟审结一起。
  据了解,适用刑事诉裁程序的案件均为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告人自愿认罪。因此,在庭审环节,法庭不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而是以综合公诉意见及综合辩解意见代替,并做到当庭宣判。对指控的证据,被告人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已经确认并签署证据明细确认书,庭审环节亦不再出示。被告人的身份情况均在庭前核实完毕,简化讯问。通过适当简化庭审程序,有效提高了审判效率。
  当日负责审判的主审法官崔美艳介绍,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不仅节省庭审时间,减少被告人的羁押时间,而且可以实现刑事案件繁简分流,使法官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处理疑难复杂案件,从而整体提升刑事审判的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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