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两级法院
立案登记制首日接收诉状147份
2015年05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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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莒县法院立案庭庭长指导当事人填写诉讼材料清单。本报通讯员 邹晶阳 邓兆召 摄

  立案登记制实施首日,东港区法院立案大厅。 本报通讯员 焦婷 王晓 摄
  本报5月4日讯(记者 王裕奎 通讯员 李晓艳 胡科刚) 5月4日是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的首个工作日,日照两级法院共接收诉状147份,其中当场登记立案139件、书面告知补正6件、法定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2件。
  “立案登记制的实行,旨在从制度和源头上根本解决群众‘立案难’问题,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权,确保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王东坤告诉记者。   
  在立案登记制正式实施首日,全市两级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加强了诉讼指导、分流引导等工作,立案庭全庭人员全部坚守在立案窗口,诉讼引导、查询咨询、当场立案登记,减少当事人等候时间,当事人可以进行一站式立案,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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