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就必须付出代价
2015年05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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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维国

  5月1日,一辆银色无牌三轮车被查。在民警对无牌车进行暂扣时,驾驶三轮车的青年男子竟脱光上衣后在人行道上打滚阻挠。(5月5日《齐鲁晚报》C06版)
  无证驾驶,不但无理,而且违法。民警依法处罚,躺地阻挠为哪般?也许,这名男子认为自己身患癌症,是一个“弱者”,所以,即便违反交通规则,也应该法外开恩,不用担责。
  现实中,许多人有这样的“认识”——弱者无需担责。当这种认识根深蒂固,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必然随之弱化,反正自己是弱者,不管在马路上怎样横冲直撞,都没有关系。显然,这无疑会增加自身的“交通风险”。
  法律不保护违法的“弱者”,而是保护遵守交通规则的“弱者”。这两者有着本质区别,正是有了这样的本质区别,法律才能体现真正的以人为本。我们在强调保护弱者的同时,更应该让人们时刻谨记,遵守规则,文明出行,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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