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槛降低首日,立案数增加3倍
法院提醒,顺利立案未必能打赢官司,当事人须理性诚信诉讼
2015年05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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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日,立案登记制度实施之后,王运文(化名)仅用了10分钟便成功立案。  本报记者 刘光斌 摄
     本报记者 刘光斌 通讯员 刘芳莉 刘雪丽
  诉讼程序中的立案环节实行立案登记制度之后,立案门槛降低。仅5月4日,张店区人民法院的立案数便由往常的50余件猛增至160件,许多以前花费几天甚至无法立案的案件仅用10分钟便可完成立案程序。
不再审查资格,立案只需10分钟
  5日11时,张店市民王运文(化名)带着写好的上诉状及4份证据材料来到了张店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这是他第四次来到法院争取立案。
  2013年,王运文与朋友李某因一辆轿车的归属发生纠纷。去年10月份,王运文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李某非法侵占。但是法院在立案审查时却发现他缺少一份重要的证据,暂不予立案。立案登记制度实施以后,根据他之前提供的证据已经符合立案的形式条件,仅用10分钟便成功立案。
  “立案登记制度的目的便是降低立案门槛,立案环节取消对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等的审查,只要当事人符合形式要件,如起诉状、身份证明及证据材料,便可当场立案。”张店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局局长高延成说,5月4日、5日该制度实施的前两个工作日,立案数大增,张店法院共立案195件,其中首日160件,是往常立案数的3倍,且平均立案时间都在10分钟左右。而据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统计,4日当天,全市各级法院共接收各类诉讼材料303件,当场立案239件。
配备导诉员,材料不全可一次性补齐
  5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正式实施。全国法院开始实行立案登记制度,切实解决“立案难”问题。
  立案难难在何处呢?“在以前实行的立案审查制度中,当事人在立案时需要接受多种审查,其中有一部分案件属于存疑不立,有一部则因为所提供的证据不合格等因素不予立案。”高延成说。“实施立案登记制度之后,这些存疑不立或者谨慎立案的案件,只要当事人提供的形式要件齐全,将予以立案。”
  “立案难的另一个瓶颈就是当事人不知道起诉程序怎么走、不清楚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有的当事人不请律师,自己往往要往返法院好多次才能最终成功立案。为解决这个问题,立案登记制度实施后,将配备专门导诉员,并对于那些材料提供不足的当事人,一次性全面告知所补材料及期限。”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位部门负责人说。
矛盾进入诉讼程序须承担风险
  “立案门槛降低了,却并不意味着所有来起诉的案子都可以立案。而且需要提醒当事人,司法审判是一个过程,即便顺利立案也未必能成功打赢官司,执行过程中也会存在不可控因素。因此理性诉讼非常重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位部门负责人表示。
  “矛盾纠纷一旦进入司法程序,必将会按照相应的流程进行审理、判决和执行。当事人在准备诉讼前,需要先衡量一下可能遇到的诉讼风险。比如在一些经济纠纷中,官司打不赢,或者被告人下落不明,即便打赢了也无法挽回损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位部门负责人介绍,目前法院已在推行立案登记制度之外,实行立案前帮助当事人计算包括“风险账、亲情账、时间账、信誉账、经济账“的诉讼风险五笔账,提醒当事人理性诉讼。同时,在立案后,也采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法院的牵头下,综合案件牵涉的当事人及相关部门予以调解,在调解不畅的情况下再进入正常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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