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版】
1.当事人领取《诉讼风险告知书》、《诚信诉讼承诺书》,保证诚信理性诉讼。
2.前往立案窗口递交相关材料。
3.对于起诉、自诉和申请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法院及时释明,并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充的材料,并限定7天内予以补齐。
4.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依法裁决不予受理和不予立案并载明理由。当事人不服的,可提起上诉或申请复议。
5.可以立案的,材料补齐后,到缴费窗口缴费,完成立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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