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了三张预付卡,仨老板全跑了
专家建议明确监管责任,建立黑名单制度
2015年05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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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这两张健身中心的卡就让李女士损失了4000多元。                  本报记者 刘雅菲 摄
     本报记者 刘雅菲                   

  预付卡使用起来方便,而且能够得到优惠,因此有很多市民都会办理几张。但是,买了预付卡之后,店铺老板跑路的情况却屡屡发生。市民李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她买了三家商家的购物卡,但是卡里的钱还没用完,这三家店却全关门了。

  市民反映
轻信打折优惠办卡
钱没用完商家跑了

  李女士说,她选择办卡主要还是因为实惠:“办卡的时候说是充500元送200元,我一想挺实惠,而且到了冬天需要干洗的衣服也多,就办了一张卡。”没想到,充值以后第二次去使用时,这家位于十亩园社区的朵拉洗衣店就已经变成了一家把子肉店。
  “这种事情接二连三地发生在我身上,我也真够倒霉的”。李女士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她在金芙蓉健身中心办理的健身卡和在一家小店办理的洗车卡,现在都已经人去楼空。
  “办卡的时候店家说得都很好,也根本就看不出这些店有关门的迹象。”李女士说:“我们一家人都在金芙蓉办的卡,所以健身卡的损失最多,大概有4000多块钱。洗车的那个小店关门后我还给老板打过电话,当时他说他还会回来,但后来再打,他就关机了。”
  在发现洗衣店关门之后,李女士曾经找相关部门反映过,“我认为作为消费者,我的权益受到侵害了,应该找工商局,可当时工商局的工作人员说这个事归商务局管,可商务局的工作人员又说,我反映的这一类不归商务局管,建议找工商局或者报案。”两个部门的回复把李女士彻底弄迷糊了,“后来健身房和洗车店关门,我也没反映,两个部门都说不管,我也只能认了。”
部门回复
如联系不到商家
只能去警方报案

  那么预付卡到底应该由谁来监管呢?6日,济南市商务局市场秩序处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规定,个体工商户所发放的预付卡,还有法人企业发放的上述三类之外的卡,都不在商务局的监管范围内。“一说预付卡的事情就找我们,我们现在也很无奈,因为我们没有执法权,在监管的时候找不到抓手,下一步我们将在这方面进行加强。”
  据介绍,对于商务局监管的预付卡,目前采用备案制度,买卡之前可先看备案情况。记者了解到,上述《办法》规定,发卡企业应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向商务部门备案,如没有按时备案,商务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记者从济南市商务局网站了解到,截至2014年12月5日,济南共有20家备案企业。
  在对备案企业的管理上,该负责人表示:“这些备案企业如果出现问题,如果还能找到企业的人员,我们将进行协调,直至解决。如果找不到人,那就需要报案,移交公安部门处理了。”
  除了商务局管理的这部分预付卡,如果市民购买了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的法人企业发放的预付卡,出了问题该找谁呢?济南市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表示,这一类预付卡如果出现问题,可以找辖区工商部门协调,但是如果联系不上店铺负责人,通过工商部门就已经解决不了问题,只能报案了。
专家建议
明确部门监管责任
将跑路者列入黑名单

  对于解决预付卡的相关问题,济南市社科院副院长马黎明也有自己的看法。“如果部门之间相互推诿,不但会损害老百姓的利益,还会损害政府的形象。”马黎明表示,解决这类问题,首先应该明确部门的责任,确认到底由谁来负责。同时,还要赋予负责部门足够的权限,使其能够真正把这件事管起来。
  马黎明认为,应该将预付卡都纳为备案制管理并且上网公布,使消费者在购买预付卡的时候能够做到心中有数。
此外,马黎明认为,之所以出现如此多的预付卡店铺跑路,主要是因为违法的成本太低。“应该建立起一个违法失信的黑名单,将违法的经营者纳入黑名单,让他一次违法处处受限,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减少此类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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