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推行普惠性殡葬政策,免除遗体火化费和遗体接运费
即日起,遗体火化不再收费
2015年05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济宁5月6日讯(记者 贾凌煜) 4日,济宁市政府下发关于推行普惠性殡葬惠民政策的通知,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民生保障体系的意见(试行)》精神,全市将逐步实施普惠性殡葬惠民政策,即日起免除遗体火化费和遗体接运费(20公里以内,含紫外线消毒)。
  具体实施范围包括,具有济宁市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驻济部队的现役军人;驻济部队服务管理的离休退休人员;入伍前常住户口在济宁市的待安置退伍军人;各类驻济院校的教师、学生。免除项目为遗体火化费和遗体接运费(20公里以内,含紫外线消毒)两部分。据悉,此前执行的遗体火化费为120/具(普通炉子),遗体接运费为100元,超出部分按每公里加收3元收取。
  根据规定,要享受到免费殡葬服务,丧事承办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件、逝者身份证件(证明)和《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殡仪馆火化遗体。殡仪馆结算费用时直接免除相关费用。死者生前户籍地在太白湖新区的,家人持前款规定的材料,到高新区殡仪馆火化遗体;死者生前户籍地在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家人应持规定材料,到嘉祥县殡仪馆火化遗体。另外,按照就近便民原则,居民在济宁市非户籍所在县(市、区)火化遗体的,或在济宁市以外地区死亡并火化遗体的,家人应持规定的材料以及有效的遗体火化证明、缴费票据,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殡仪馆办理基本殡葬服务免费手续,殡仪馆应按照补助标准发放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补贴。但居民在济宁市死亡但在济宁市以外地区火化遗体的,不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同时,对实行普惠型殡葬惠民政策的县市区,济宁市财政将给予定额补助。按照2013年火化遗体具数,对泗水县、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梁山县、太白湖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每具150元进行补助;对任城区、高新区、兖州区、曲阜市、邹城市、微山县按照每具100元进行补助。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