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局发布4月份投诉情况
旅游产品质价不符遭投诉
2015年05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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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6日讯(记者 段婷婷)6日,记者获悉,潍坊市旅游局发布4月份旅游投诉处理情况。从公布的四起投诉案例来看,游客主要投诉集中在旅游产品质量、价格不符,另行购买门票等问题。经协调,最终达成了和解。
  昌乐龙腾旅行社和潍坊中唐旅行社,游客由旅行社带领进入购物店购买的物品,质价不相符,要求旅行社帮助其退货,旅行社一直推诿。经调解,昌乐龙腾旅行社、潍坊中唐旅行社均协助投诉者退货,分别退还投诉者费用6500元、6000元。  
  经调查,上述两起投诉所进的购物店,均是双方协商一致并写进旅游合同协议条款的,购物过程中,没有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行为发生。在没有强迫或者变相强迫的前提下,旅行社不需要为游客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承担赔偿责任,但必须履行协助义务。这里的协助义务,主要是要求旅行社与购物店联系,协助游客退货的义务。从对待投诉态度来看,两家旅行社处理态度积极诚恳,主动与购物店联系退货事宜。从解决措施来看,最终两家旅行社均协助游客完成退货。 
  另有市民反映,其所购昌邑绿博园门票包含动物园景点,但进入动物园时,被要求另行购买动物园门票,并且未给与任何收据。经调解,景区负责人退还投诉人门票,并赠送门票。按照规定,景区应当公示其服务项目、价格或者收费标准。本案中,昌邑绿博园在售票处对门票价格、服务项目进行了公示,须严格执行,而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 
  市旅游局监察支队负责人表示,旅游购物时,游客应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物发票,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退换货纠纷。游客在景区购票前,应充分了解门票所包含的服务项目及需另行付费的服务项目。现役军人等特殊群体应充分了解相关政策信息,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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