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经贸
进出口诚信企业产品可直通放行
2015年05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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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6日讯(记者 姜宁) 6日,青岛市政府出台新政,符合“青岛市进出口诚信企业”称号申报条件的企业,6月底前可向所在区、市打私办提出书面申请,获得诚信企业称号的企业产品报检可即报即放。
  根据《青岛市进出口诚信企业培育实施细则(试行)》,申报、推荐“青岛市进出口诚信企业”应符合经营状况良好,有连续三年以上进出口业绩,所有者权益为正数等条件。企业根据推荐条件在自评后于6月底前向所在区、市打私办提出书面申请,每年8月下旬或9月上旬,对外公布“青岛市进出口诚信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7天。
  据介绍,凡获得诚信企业称号的企业对重点项目引进设备、关键原辅材料及列入省级重点鼓励的先进设备进口目录内的商品时,都将享受到“属地报检、口岸放行”的直通放行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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