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拿手机,另一只手夹着烟
交警20分钟就查处三名开车打手机的司机
2015年05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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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张泰来 实习生 戴杰) 《济南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济南交警开展了对开车使用手机、抽烟、饮食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不断有司机因开车时使用手机被处罚。12日下午,历下交警查处的一名驾驶员,驾车期间非但使用手机同时还抽烟。
  “一辆白色轿车在青龙桥路口东侧,驾驶员开车打手机还抽烟,请予以拦截查处。”12日下午2点18分,正在泉城路与黑北路交叉口执勤的历下交警大队民警李洪振接到了指挥中心的这么一条指令。很快,指令里所说的白色轿车被李洪振拦了下来,此时,驾驶员王某手中的手机依然贴在耳朵上。对于开车打手机、抽烟的行为,王某并不掩饰,愿意接受民警的处罚。
  李洪振介绍,据其了解,王某是条例实施以来,第一个开车时打电话、抽烟的驾驶员。根据条例规定,王某虽然同时违反了开车时不得手持使用手机及不得抽烟的规定,但二者并不合并处罚,对他的处罚标准依然是罚款50元记2分。
  历下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民警王兴书介绍,新条例实施以来,历下交警指挥中心加大了对开车手持使用手机、开车抽烟等行为的视频巡检力度,也通过监控探头抓取了一些驾驶员的违法录像,其中被抓拍最多的就是开车手持使用电话,包括开车打电话、等车时发短信、刷微博等。在12日的查处中,交警在泉城路黑北路路口20分钟就查处了三名开车打手机的驾驶员。
  根据历下交警大队指挥中心的经验,除开车使用手机和抽烟外,开车时吃东西的违法行为也比较多见,尤其是在交通早高峰。随着夏季天气转热,开车时喝饮料的行为也将增多,按照条例的规定,这些行为都要处以50元罚款记2分的处罚。下一步,交警也将开展对这一违法行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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