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只野生蟾蜍获新生
2015年05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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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人员将蟾蜍放生。
  ◤森林公安在嫌疑人面包车上查获数百只蟾蜍。
  ◥为缴获的蟾蜍称重。
  缴获的蟾蜍。
     文/本报记者 岳茵茵 图/本报记者 李岩松
  12日早上6点,微山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微山县四季青大市场有人收购青蛙、蟾蜍。随后,微山森林公安联合夏镇第一派出所、县林业局,将嫌疑人的车辆扣押,在车上查获500余只蟾蜍。随后,森林公安局将这些蟾蜍放生。
  12日清晨6点,微山县森林公安局的民警来到四季青大市场,根据群众举报一名中年男子在市场上收购青蛙、蟾蜍,民警根据线索锁定了嫌疑人车辆,从车上查获了500只蟾蜍活体。
  据介绍,蟾蜍属于“三有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刑法专门规定了“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用于打击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同时,刑法还设置了“非法狩猎罪”,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适用此罪。
  当日上午11点多,森林公安在微山城边的一处湿地将这些蟾蜍放生。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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