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调整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下调至3.75%
2015年05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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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12日讯(记者 丛书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并扩大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通知》(银发〔2015〕153号),11日,潍坊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下调至3.75%。
  从2015年5月11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仍为0.35%;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2.10%下调至1.85%。
  从2015年5月11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50%下调至3.25%;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4.00%下调至3.75%。
  2015年5月11日(含5月11日)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本通知规定。2015年5月11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16年1月1日起按新的利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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