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争宅基地 大打出手上公堂
郓城人民陪审员显身手,让该案民事部分顺利和解
2015年05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讯(通讯员 岑怡坤) 近日,郓城县人民法院少审庭在审理一起因故意伤害引起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人民陪审员程春丽主动参与案件调解工作,经过法官和陪审员的共同努力,该案的民事部分顺利和解。
  郓城的徐某与陈某是同村邻居,2014年12月15日上午,两人因宅基地纠纷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徐某与陈某互相撕扯时,致使陈某右臂骨折,陈某的伤情构成轻伤。郓城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徐某犯故意伤害罪向郓城法院提起公诉后,陈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徐某赔偿各项损失13万元。
  然而,由于双方积怨已久,附带民事部分经过庭前调解、庭中调解都未能调解成功,矛盾严重激化。人民陪审员程春丽了解案情后,从法律、邻里以及社会等多个层面对双方进行了耐心劝解,面对法理、情理交融的话语,原、被告双方都十分认可,主动和解。
  据了解,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贴近群众,具有通民性、知民意的优势,有的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望,有的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和丰富的社会实践经验,调解起案件来,相较于法官有着独特的优势,让他们参与法院调解能够让这些优势得到较好的展现。
  而妥善解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仅能有效维护被害人的利益,化解原、被告人之间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而且也有助于对被告人判处适当刑罚,充分发挥刑罚所具有的惩罚和教育并重的功能。
  近年来,郓城县人民法院积极组织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将公众智慧引入审判调解领域,丰富和完善了合议庭思维方式和价值判断,有效确保司法公正,促进了法院案件质量不断提高,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