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城一商场为自己的“任性”付学费
办大型活动不报批领10万罚单
2015年05月13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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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泰安5月12日讯(记者 邢志彬 通讯员 侯锡奎) 5月1日,泰安东开发区一商家举办大型抽奖活动和免费赠送门票,吸引了大批市民。巡逻民警发现,活动现场没有足够的安保措施,主办方未办理许可证。民警依法作出处罚,这是泰城第一起类似案件。
5月1日上午,上高派出所民警巡逻至东开发区一小区时,发现有一商家正在举办大型抽奖类活动,现场还免费发放游玩门票。因位于主要交通干道,人员、车辆已经聚集了很多,交通秩序很混乱,现场也没有民警和交警执勤,很容易造成踩踏事故。
民警向上级部门确认,该大型活动没有经公安机关批准,属于擅自举办。民警立即叫停活动,并疏散群众,疏导交通,同时把组织者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经调查,该活是通过现场抽奖、免费发放游乐门票,招揽顾客,提高销售业绩。
主办方没有向公安机关报备活动方案,仅靠单位招聘的少量保卫人员在现场维持秩序,也没有相应的防火、救护、疏散等应急预案。
据2007年9月14日国务院颂发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体育比赛、展销等五类活动都要向公安机关备案。未经公安机关安全许可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由公安机关予以取缔,对承办者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民警为确认其活动规模,调取现场8个多小时的监控资料,挨个清点排查进出活动现场的人数,最后清点到1300多人,超过了1000人的标准。公安机关依法开出了10万元罚单,这是泰城第一例处罚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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