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人吸毒驾车驾照被注销
2015年05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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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12日讯(通讯员 管林建 记者 杜雅楠) 12日,记者在滨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了解到,由于吸食、注射毒品后驾车,滨州市21人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注销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这是滨州首次实名曝光毒驾司机。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根据上述规定,以下人员的驾驶证已被注销,现予以公告作废。
2015年4月注销吸毒人员驾驶证明细
姓名 档案编号
刘金璐 372300200873
张杰 371600789153
刘学凯 372300637422
马涛 372300212415
王新 372300295008
王永 372300597277
赵志宏 372300599051
刘强强 372300517418
张筱筱 372300316934
刘兴杰 372300746849
张瑞 372300447073
王焕生 372300293830
薛亮 372300244797
扈玉龙 372300356947
吕康康 372300583153
唐国伟 371600841982
孟垂刚 372300516876
隋明 372300470772
王义 372300426196
孙刚 372300298097
韦红华 372300319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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