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质疑新城市花园水费过高
二次加压费成本高达1.4元/方
2015年05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5月20日讯(记者 王明婧) 20日,家住新城市花园的李女士拨打本报热线反映,去年小区自来水费上涨到4元钱每立方米,但她却发现其他小区并没有上涨。记者发现,该小区物业公示的二次加压费成本达到1.4元每立方米,而在城区多个小区,二次加压费一般征收三毛钱,居民质疑小区水费过高。
  “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以来,居民用水一直享受优惠价格。”德州市供水总公司的工作人员说,为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开发区居民用水享受优惠政策,不征收1元钱的污水处理费,德城区和运河经济开发区的居民照常收取。去年优惠政策取消,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居民用水也要缴纳污水处理费。据了解,德州市居民用水综合水价为2.95元每立方米,其中包含1.7元的基本水价,0.25元的水资源费和1元钱的污水处理费。
  虽然成本增加,但4元钱的收费标准和其他小区相比,仍然显得过高。记者从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示的明细单上看到,除综合水价外,用水还需加收二次加压费。小区每天供水量380立方米,两台电机每天用电达444度,核算到每立方米自来水中为1.063元。此外,水损耗按5%收取,加上设备维修保养费、人工费、证件年检审核费等,多层居民用水二次加压共计1.478元每立方米,小高层居民每立方米另加两毛钱。居民用水应收4.578元每立方米,“优惠”后收取4元。
  “二次加压费收得是有些高。”供水总公司的工作人员说,供水公司严格按照标准,只收取2.95元的综合水价,二次加压费由物业征收,多数小区约征收三毛钱。此外,全市规定的综合水价为2.95元,该小区物业公布的成本明细上却写着自来水基础价3.1元。
  记者从德州市物价局获悉,关于居民用水价格的文件自1999年制订,一直按照2.95元征收。但文件中没有注明二次加压费,因每个小区的户数、设备等情况不同,该费用没有统一标准,由物业公司核算成本后向居民公示,暂时不需要向物价部门审核。
  “我们只是干活的,你得问客服。”针对水费成本问题,该小区物业管理项目部的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并拒绝透露相关负责人的联系方式。随后记者拨打物业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