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首次出台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办法
2015年05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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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21日讯(记者 秦雪丽 通讯员 莫言) 近日,烟台市政府出台了《烟台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用评分机制全面考核各级政府的质量工作,据了解,这是烟台首次出台该类办法,也是史上最全面最细致的考核,如果质量考核为D级,将影响相关领导的评优。
  在该《办法》中,记者看到考核对象为各县市区政府(管委)。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考核年度。考核主要从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等领域的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两方面进行,包括质量指标完成情况、质量措施及落实情况。考核工作由市政府委托市质量强市及名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领域专家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评定采用评分法,考核结果分4个等级,A级(90分及以上)、B级(80—89分)、C级(60-79分)、D级(59分及以下)。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事件的,考核结果一律为D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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