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纪委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2起
一个月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3人
2015年05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菏泽5月21日讯(记者 张建丽) 记者从菏泽市纪委获悉,2015年4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2起,处理14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3人。
  从查处问题类别看,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54起,占40.9%;违规公款吃喝问题42起,占31.8%;大办婚丧喜庆问题26起,占19.7%;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7起,占5.3%;另外还涉及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等其他问题。
  记者了解到,从2015年以来截至4月30日,共查处问题数344件,处理415人,给予党纪处分170人。其中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153起,占44.5%;违规公款吃喝89起,占25.9%;大办婚丧喜庆71起,占20.6%。这三种情况占了大多数,另外还有违规发放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楼堂馆所违规问题等。
  菏泽市纪委强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一把尺子执纪到底、一寸不让,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查处公款吃喝、旅游和送礼等问题。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