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挪用公款一村书记被“点名”
2015年05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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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21日讯(记者 张永斌) 省纪委日前通报8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典型问题,其中一起是东港区陈疃镇一个村庄的书记涉嫌挪用公款、侵占补偿资金。东港区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涉嫌挪用公款、侵占补偿资金问题的,是东港区陈疃镇西石墩村党支部原书记许传山。自2008年起,许传山利用职务便利,未将上级拨付资金共计18.55万元列入村集体账目,还把其中的2.82万元占为己有;2006年11月至2007年初,他以村集体名义要求养殖户缴纳安装养殖区变压器及线路工程建设款2.8万元,供个人使用;2011年1月,他又侵占省级财政下拨补贴资金4万元,供个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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