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16万元难照面攥手里五年不还
2015年05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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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5月21日讯(记者 侯峰 通讯员 刘恒兴) 新泰一男子欠他人16万元,5年来一直不还。近日男子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刑拘,直到这时他才悔恨还款。
  2010年,刘某向闫某借款16万元,逾期不还,闫某诉至新泰法院。法院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刘某没有履行,于是闫某向新泰法院申请执行。但刘某通过长期在外务工方式,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依法对其拘留15日,但刘某以没有履行能力拒绝履行,案件似乎陷入僵局。
  执行人员发现,刘某一处承包土地上建造的房屋被拆迁,从本村获得补偿款8万元。执行人员向刘某陈述弊害要求其履行义务,但刘某称补偿款已偿还其他债务。
  考虑到刘某行为已构成犯罪,法院决定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刘某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公安机关立案后,对刘某采取刑事拘留。刘某意识到问题严重性,主动向闫某支付现金5万元,并对余款履行和闫某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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